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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以“五抓五增强”谱写城市民族工作新篇章
2017-04-28
   近年来,珠海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五抓五增强”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取得较好成效,香洲区南屏镇委镇政府、北师大(珠海)附中被评为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市民促会贺军和李宇亮、卢晓晔分别被评为全国和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一、抓统筹谋划,增强民族工作引领力
珠海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族部门主抓、各区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思路,全面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新格局,切实做到对机制建设、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和监督检查“四个到位”。在工作机制上,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会议和沟通制度;在重点工作上,把民族工作的重点放在村(社区),确定民族工作兼职联络员;在工作保障上,先后对加强少数民族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安排专门工作经费;在督导落实上,将每年民族方面重点工作纳入督察督办工作范畴和各区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抓宣传教育,增强民族精神感召力
珠海按照“宣传到人、切实管用”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宣讲民族团结“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好声音”,切实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凝聚人的作用。首先是分类施教。将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社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民族进步团结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的重点,区分层次、分类施教,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其次是多措并举。定期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围绕不同时期的重点宣传教育内容,协调各级各类市属媒体统筹报道。特别是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借助市委党校主体班开设民族宗教专题课程,目前已有千余名处、科级干部接受培训。
    三、抓创建活动,增强民族共融向心力
珠海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全市民族工作“三大工程”抓有特色、做有成效。一是大力实施“连心工程”。把创建活动深入到基层单位、基层组织,覆盖到各行各业。二是大力实施“强基工程”。重点帮助基层单位、基层组织全面提升服务本辖区、本单位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水平。三是大力实施“模范工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模范社区”、“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等评选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覆盖率、参与率和创建率。
    四、抓服务管理,增强依法行政公信力
珠海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强化部门沟通联系,实现了政府部门由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实现了以民族部门为主体向多部门协作的转变。一是着力加强机制创建;二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着力搞好社区服务;四是着力发挥社团作用。珠海加强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建设,积极开展联系少数民族同胞、帮扶民族地区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协助政府协调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等工作。
    五、抓对口帮扶,增强民族精神凝聚力
珠海加强对西藏林芝、四川凉山等民族地区的帮扶工作,帮扶资金累计近1亿多元,帮扶项目100余个,显著改善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从2005年起,珠海先后在市实验中学、北师大珠海附中、市第四中学开办了新疆班和西藏班,投入近2亿元建设教学楼、餐厅、宿舍楼等,每年投入1500多万元用于民族班学生的教育和生活。珠海还开展凉山智力帮扶工作。投入近千万元为凉山农校改善办学条件,在珠海高级技师学校开设“凉山班”。目前该班有4个班学生196人,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学生,毕业后推荐在珠海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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